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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中医院门面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3 11:10:25 | 来源:江津中区中医院

江津区中医院门面招租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现将江津区中医院:西门路404号、西门路406号、相府路10号、相府路14号、相府路18号、南安街16号门面共6间门面公开招租,在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官网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标的简介

标的简介:

标的编号

标的座落

面积

(㎡)

资产用途

招租底价(元/月)

年限

竞租保证金(元)

备注

1

西门路404号

30.70

商业

1750

3

3000

中标履约保证金:5000元

2

西门路406号

39.20

商业

1750

3

3000

中标履约保证金:5000元

3

相府路10号

25.12

商业

1700

3

3000

中标履约保证金:5000元

4

相府路14号

16.87

商业

1500

3

3000

中标履约保证金:5000元

5

相府路18号

22.67

商业

1700

3

3000

中标履约保证金:5000元

6

南安街16号

13.2

商业

1400

3

3000

中标履约保证金:5000元

标的情况:1.西门路404号、西门路406号、府路10号、相府路14号、相府路18号、南安街16号门面交通便利,人流量大,居住小区集中,区位优势明显。建筑面积和标的起租价见上表,标的通水电,租期3年,租赁期内租金不递增。

特别说明:

1.以上标的按现状出租,建筑面积仅供参考,竞租人应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及有关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参与竞标。

2.竞租人在招租公告公示期内务必现场踏勘地形和位置,明确相关要求。

3.竞租人不得经营有污染产生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

4.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是该标的(房屋)的实际管理人,该标的(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意外事故都由承租人全权承担,与出租人无关。

 5. 若同一竞租人同时竞租多个标的,每个标的需分别缴纳竞租保证金、递交《竞租申请文件》和《第一次书面报价单》。

6.在租赁期内房屋产权持有人房屋产权如发生变更(房屋产权置换、征用、拍卖等),需与发生变更后的产权人签订租赁协议或解除租赁协议。如与变更后的产权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或租赁房屋解除协议时发生经济变化,均与原房屋产权持有人无关。

二、租金及租赁时间

(一)租金实行先付后使用原则,租金每半年缴纳一次,经营人必须合法经营,按时足额缴纳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

(二)租赁期限三年。

三、竞租人资格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提出竞租申请。

四、竞租文件

(一)《竞租申请文件》;

(二)单独密封完整的《第一次书面报价单》。

注:竞租人应按《国有产权交易公开招租文件》要求制作《竞租申请文件》和《第一次书面报价单》,所有资料的内容应字迹清楚,签章完整、内容齐全,符合招租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竞租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竞租报名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10月9日9:30至2024年10月9日10:00(法定工作时间)。

(二)竞租报名资料递交地点: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德感院区中会议室(A区负一楼)。

(三)竞租文件递交后,10:00准时开标

六、竞租保证金缴纳

(一)交纳交易保证金:按招租文件规定,竞租人只能通过电汇或网银方式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以下账户,且竞租人名称必须和缴款人名称一致。转款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如:招租+项目名称+标的编号)。

 账号:

收款单位: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

收款账户:50001133600050205655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江津支行

(二)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10月8日17时(以到达指定帐户时间为准)

(三)其他规定:

1.交易保证金是竞租人遵守交易规则和约定的保证,竞租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方能提交竞租申请;竞租人在交易过程中发生违反交易规定的行为和其他违规违约行为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时间、方式、金额以招租公告的规定为准,竞租人凡不符合本须知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行为无效,不具备竞租资格。

3.未中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将于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报名

(一)竞租人进入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官网,下载招租公告下方的《公开招租文件》。竞租人按要求填写、打印《竞租申请文件》和《第一次书面报价单》。两份资料分开装订。所有资料的内容应字迹清楚,签章完整、内容齐全,符合招租文件的相关规定。自然人的竞租申请文件应当逐页加盖手印,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竞租申请文件应当逐页加盖公章。

 

(二)竞租人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给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工作人员才视为报名:

1.《竞租申请文件》;

2.自行密封完好的《第一次书面报价单》;

3.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原件;

4.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竞租人为自然人的,本人须持身份证原件;竞租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未递交、逾期递交或递交资料不全的竞租人,被视为放弃竞租资格。现场竞价资格宣布后,归还竞租人原件(《竞租申请文件》和《第一次书面报价单》除外)。

八、交易程序

详见第二部分“竞租人须知”。

九、成交

(一)成交后,竞租人与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签定《公开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次性缴清履约保证金和约定的租金。成交结果在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官网(https://www.jjzyy.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二)中标人须按竞得标的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租赁到期时,经租赁双方确认无异议后退回,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九、询问和质疑

(一)竞租人对招租文件如有质疑,必须在递交报名资料时间截止前3个工作日(含当日)向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由招租人负责答复。竞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质疑的,即视为已全面了解并完全接受招租文件所有要求和规定,不得再就相关内容提出任何异议。竞租人逾期提出异议或质疑的,招租人将不再受理。

(二)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对所质疑事项的回复以及对已发出的招租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及补充的,均在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含当日)前在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官网(https://www.jjzyy.com)指定位置统一发布,是招租文件的不可分割部分。当招租文件与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修改及补遗文件为准。

 

 

注:

1.质疑必须包含质疑事项、诉求、相关证明材料、质疑人的全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即实名质疑。非实名质疑,招租人不做任何形式的回复。

2.超出公开招租文件规定的质疑时间,招租人不作任何形式的答疑。

3.为保证竞租人的质疑时效,不建议竞租人以邮寄方式递交质疑。(邮寄的时效性具有不确定性,如竞租人因此导致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收的质疑,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概不负责)。

4.竞租人不论是否下载公开招租文件的澄清通知,都视为竞租人已知晓公开招租文件澄清通知的全部内容。如竞租人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公开招租文件。一经进入招租程序,即视为竞租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公开招租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十、联系方式

(一)招租人: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德感津马路458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3983378136

                  

招租人: 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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